1、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因对危险废物的包装不规范而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类.
2、 包装基本要求
2.1 容器的强度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结构上具有一定强度,在运输和贮存期间,容器不能因装载有货物发生任何变形或破损。
2.2容器的密封性
所有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都应当妥当地盖好或密封、正确地放置及保持清洁。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
2.3容器的安全性
(1)在将液体废物注入容器时,须预留足够的空隙,以确保容器内的液体废物在正常的处理、存放及运输时,因温度或其它物理状况转变而膨胀,造成容器泄漏或永久变形。一般而言,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须保留100毫米空位。
(2)容器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坏或其它有使其效能减弱的毛病。
(3)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应紧密贴合,外包装不得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
(4)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不可转作它用,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处理并检查认定无误后方可盛装其它危险废物
(5)同一包装容器、包装袋不能同时装盛两种以上的不同性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
2.4容器与废物的兼容性
塑胶和钢是较常用的材料。确保容器封盖及其它附件的材料与所装载物品相互兼容是至为重要。下面是不同种类危险废物所适用的容器表。
部分包装容器图
PE塑料袋:盛装灰渣、烟尘、粉尘等固体废物

小开口塑料桶:盛装无机盐液、废酸、废碱、含氰废液等液态废物

塑料编织袋:适合盛装灰渣等固体废物

硬纸板桶:适合盛装散装的固态废物

全开口塑料桶:适合盛装污泥、灰渣、烟尘、粉尘等固体废物

复合塑料编织袋:适合盛装干化污泥、废干泥渣、烟尘、粉尘等,外缠PE
膜防倒塌,置于完好的木卡板或塑料托板上

7、 标识
7.1 一般规定
7.1.1 所有危险废物的容器都须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以及本公司要求贴上适当的标签。
7.1.2废物产生者须确保标签写上准确及足够的资料,这样做有利于适当、安全地处理、存放及运输危险废物。
7.1.3标签要稳妥地贴附在容器的适当位置,使标签上的资料清析易读,并不会被容器任何部分或容器的配件阻挡及遮盖。为确保标签的稳固,标签应分贴在容器的两旁而非盖顶。
7.1.4废物产生者若使用旧的或经修复的容器,应该确保容器上的旧标签全部被撕掉或除掉。
7.2 标示上的说明
7.2.1 标示上须提供下列说明:应有“危险废物”字样和危险废物产生者的姓名、地址及联络电话,用在工艺上并会产生化学废物的化学品的学名或普通名称,如危险废物含多种化学品时,一般只须列出废物的所有主要成分。
7.2.2 所有危险废物的标签须注有有关的说明并符合尺寸要求。如下图所指定设计的标签。


